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迁坟公告
﹝2019﹞第12号 为加快推进红古区重点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对发改部门已备案的甘肃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项目规划范围内和进出道路所有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平安镇麦洞,东至山神沟,西至仁和大沟,南至红土坡,北至大槽。进场道路迁坟范围:麦洞沟两侧至麦洞。 二、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三、迁坟时间:自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2月29日止。 四、登记补偿协议签订联系方式: 岗子村负责人: 李维宏(一七队)18189580119 郗俊峰(二五队)13919487368 达选平(三六队)13919492415 张兆红(四八队)13893632768 仁和村负责人: 钟铭贵(一二队)13659429694 刘存烨(三四队)18009406565 河湾村和复兴村负责人: 鲁重权15117052369 夹滩村和张家寺村负责人: 张英才13919385919 上滩、中和、新安、若连和平安村负责人: 周厚民13909460376 非本地坟主联系人: 瞿朝斌13919492485 五、补偿标准:按照红古区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印发新修订<兰州市征收集体土地上林木特殊农作物构筑物类补偿标准>》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11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参照执行。按单棺1900元,双棺2500元给予补偿。 六、请涉及迁坟群众组织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实施迁坟,并相互转告。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进行平除处理。 特此公告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2019年11月26日 |
稿源:兰州日报编辑:李晔瑶